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安全资讯

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1月26—27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和汪洋副总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研究部署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毕井泉作工作报告。

QQ截图20180129101531.jpg

图片来自网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2017年,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治、审批制度改革、基础能力建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共治共享等各方面工作又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最根本的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最重要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要深刻领会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党政同责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四个最严”的基本遵循,科学认识全过程监管的基本规律,客观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基本判断,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会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发展的根本要求,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食品药品安全,现阶段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全系统必须坚持企业是责任主体的意识,必须坚持部门监管的职责定位,必须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必须坚持用好现场检查的手段,必须坚持处罚到人的要求,必须坚持阳光监管的理念,必须坚持智慧监管的创新,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

  会议强调,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饮食更加放心、用药更加安心、生活更加舒心。

       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以及校园食品安全等问题。二要提高食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把好农业种养、收贮运输、食品加工、流通消费各个关口,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三要推动药品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启动注射剂再评价工作,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建立企业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四要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良好操作规范。五要抓好抽检监测和问题处置,在类别、项目、企业、区域和业态上实现全覆盖,提高抽检靶向性。六要完善法律法规,推动食品药品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处罚到人。七要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八要加快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保障水平。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要转变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察实情、出实招,着力解决监管难题。要敢于担当,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手的山芋,努力把“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清正廉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原则、依法行政,防范利益冲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总局副局长吴浈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马奔,总局副局长焦红、孙咸泽、孙梅君、尚勇出席会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食安办代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及直属单位代表参加会议。有关部委的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创建时间: 2018-01-29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