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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它吹牛!它戴蓝帽子了吗?
来源:宿迁市市场监管局

一款属于压片糖果的普通食品,却宣称“比伟哥还好使”;普通代用茶包装宣称“快速减肥、月瘦30斤、永不反弹”……

看到这些信息,有不少人认为这是关于保健品的“吹牛”广告。

不少媒体报道中也如是判定。

如果你信了,就入了保健品和保健食品傻傻分不清,普通食品虚假宣传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混为一谈的“坑”!

事情的本真是怎样的,该厘清哪些概念? 


1保健品就是保健食品 ?


不一定。

首先要明确这两个概念。

保健食品也称功能性食品,是属于特殊食品领域的一个食品种类,适用于特定人群,不以治疗为目的,具有调节人体功能的作用。

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对其有严格定义,是法定概念。

保健品可以理解为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但并非法定概念。相关法律条款中也没有这个说法。


2普通食品为何热衷“不普通”?


喝竹盐水可以降血压、治疗脑梗;“能量水”对红斑狼疮、肺炎、中风、高血压、痛经都有疗效;沙棘产品吃一个月,彻底治好糖尿病……看到这样的广告语,你会有怎样的反应?

A深信不疑,果断购买?

B认为是保健食品“吹牛”广告,不屑一顾?

C进一步明确这是普通食品的虚假宣传广告?

想必不少人的答案趋向于B选项。

正确的答案却是C。

去年3·15晚会的曝光案例“趣头条”,其答案也与此一致。

无论是压片糖果、代用茶,还是竹盐水、“能量水”等都是普通食品,宣传的功效也属于虚假宣传,与保健食品并无直接关联。

备受瞩目的“权健”事件中,小周洋父亲所购买的“抗癌秘方”,以及没有配方说明的中药制剂也仅仅是普通食品虚假宣传。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保健食品表示:这个锅,别再让我们背啦!

多数消费者入“坑”的很大原因在于,将普通食品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混为一谈,没有厘清二者的概念。

事实上,查阅相关资料不难发现,在广告分类中,食品广告是一个重要类型,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和特殊膳食食用食品广告等。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普通食品虚假宣传的案件并不在少数。数据显示:从2017年以来的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来看,90%的案件都是非保健食品的欺诈虚假宣传。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负责人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普通食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依然严重,尤其是借用保健食品的概念欺诈宣传。

所以,看到相关虚假宣传广告不要首先判定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而应科学决策。


3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套路深


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案件那么多,还有保健食品的事儿吗?

答案: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同样不容忽视。

市场上一些保健食品企业受利益驱使,进行产品夸大虚假宣传,有的甚至宣称或暗示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有些企业不按批准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为追求短期效果,违法添加违禁药品。

此前曝光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例可见一斑。

例如:“芝圣堂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芝圣堂牌硒芝胶囊”的广告,广告中宣称“孢子粉多糖有效率达90%以上,天然有机锗,抑制癌细胞扩散率达89.3%,吃药十几年,不如吃硒芝胶囊三十天”等内容;

“非彤小可商城”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减肥胶囊”的广告宣称“客户好评率97%,重复购买率89%,30天完美变型,服用1天脂肪分解燃烧明显,服用7天可减体重2至4斤,服用15天体重明显减轻,服用30天体内大部分多余脂肪被分解”等。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套路有点深。《食品安全法》中对保健食品广告作出了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上)。即保健食品广告首先应当符合食品广告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规定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

尽管如此,还是有不法商家屡屡犯界。更有甚者,将药品当作保健食品销售。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鸿茅药酒”事件中,将本应为中药产品的药酒当作保健食品销售。


“套路有点深,购买需谨慎。”业内专家提醒,购买保健食品要注意这些:

1.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保健食品对特定的人群、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

2.要警惕保健食品“药到病除”“包治百病”等宣传陷阱。

3.警惕以促销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活动”等。

4.去合法场所购买保健食品,认真核对产品信息,认准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



4保健食品为何戴“蓝帽子”?


保健食品可以声称保健功能,而普通食品如果声称保健功能则是违法的。保健食品可以使用列入目录的中药材为

原料,其形态可有片剂、胶囊、口服液等多种形式,有严格的摄入量和特定的食用人群,而普通食品则没有这些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这也意味着,与药品不同,保健食品最基本的要求是安全,不允许有任何毒副作用,不得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我国保健食品有一个特有的标志。

那就是在保健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都会见到一个天蓝色的“帽子”型标志,俗称“小蓝帽”或“蓝帽子”。

 “小蓝帽”下方有“批准文号”,如“国食健字G X X X X X X X X”,或“国食健字J X X X X X X X X”。“国食健字”代表的是批准部门,G或J的后面有8位阿拉伯数字,这就是该产品的“批准文号”,这相当于保健食品产品的“身份证号码”。



创建时间: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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