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食品生产企业汛后预防性保障指南
来源:鹤壁市场监管
为做好食品生产企业汛后生产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受水灾的食品生产企业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前,要切实做好以下几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 做好生产场所清洁消毒。对受洪水、积水污染的厂区、车间、下水道、仪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墙壁、地面、仪器设备可采用次氯酸200PPM或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要清理好残渣、用毛刷加洗洁精清洗干净、再用清水清洗,最后用75%酒精擦拭消毒后再使用。生产所用的工器具(包括铲子、桶、量杯、勺子、盆子、托盘等)用洗洁精清洗掉上面的油垢或残渣,再浸泡入碱液(碳酸钠液体)中2小时后,晾干待用。
2. 严格原辅材料使用管理。对受洪水、积水污染的原辅料、包材、成品等,远离库房进行无害化处置,不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例如,特别是以小麦粉、花生、玉米、大豆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尤其要注意采取防霉变措施。
3.严控食品生产用水安全。汛情期间,严禁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水源作为生产加工用水、设备清洗及工器具清洁用水,杜绝交叉污染。例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严格监控水源、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清洗消毒输水管道、更换净水过滤膜。
4. 强化食品生产品控管理。加强食品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规范从业人员培训;汛期期间,空气湿度大,做好生产场所通风、除湿、微生物监测等。产品包装车间安装空除湿设备,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0%以下,降低微生物滋生。生产车间消毒可采用臭氧消毒机和紫外线等同时进行。潮湿高温天气,建议产品包装车间每隔1周用二氧化氯对车间进行彻底的熏蒸消毒(注意在非生产状态)。
5. 严格食品运输车辆管理。强化对运输车辆、工器具的清洁消毒处置,并在运输过程中加强防腐、防雨、防蝇、防尘等管理,不使用化工专用车、垃圾车及其他不宜运输食品的车辆。
6. 加强汛期防鼠防虫措施。汛期湿度大,易滋生虫鼠害,可在车间、仓库和化验室以外的厂区采用药物喷洒的形式进行消杀,喷洒时注意安全,防止污染食品;增加并修复被损坏的虫鼠害设备设施。例如,下水道排水口防护网、皮帘、灭蝇灯、捕鼠笼、粘鼠板等。
7. 强化防湿防潮防霉措施。确保所用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等不受积水污染,做到离地离墙存放,并易于通风。可通过除湿机、食品级干燥剂、加强排风等措施除湿,车间、设备使用前及时进行霉菌消杀处置。
创建时间: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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