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安全管理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1. 绿色食品认证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申报绿色食品的书面申请书并提交从中国绿色食品网上下载的企业论证材料,包括《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资料。


2. 受理及文审


省绿办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并对申请认证材料进行审查, 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要求企业提交补充材料。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省绿办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包括首次会议、实地检查、查阅记录、随机访问、总结会五个环节。 现场检查合格,检查员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申请人将样品,《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4. 环境监测


省绿办对申请认证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出具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监测情况表》,报省绿办。

5. 绿色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对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省绿办。


6. 认证审核


产品检测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合格后,省绿办签署审查意见,并连同企业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处。


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


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及时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 绿色食品认证评审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8. 颁证


结论为"认证合格",中心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由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创建时间: 2017-08-31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