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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中国质量报

疫情当前,如何才能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两次召开全省系统视频会议,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9份文件,全面部署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各地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监管。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一是强化监督指导,督促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原料进货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成品出厂检验关,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严禁出售野生动物和未经检疫、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及相关产品,或将其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二是强化监管执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生猪产品“两证两章一报告”,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一律严禁进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律禁止在其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一律停止接待集体聚餐,一律禁止“野味”上网、“无证”上网。三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实行省市两级平台24小时全天候人工值守,确保消费者和广大群众的诉求得到及时接收。印发相关受理和处置流程,要求对投诉案件3日内进行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举报案件3日内核查完毕。

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厅突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求食品安全监管取得实效。组织全省各地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开展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为重点主体,以酒类、肉制品、水产制品等为重点品种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行动。截至3月15日,共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抽检1455批次,并开辟食品执法办案检验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截至3月15日,全省食品流通环节检查各类食品(含食品用产品)销售单位17万家次,立案查处15起,责令整改8起,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该省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网络订餐平台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加大对网上送餐单位排查力度,一律禁止“野味”上网、“无证”上网,鼓励推行“无接触配送”服务,保障用户和骑手在收餐环节的安全,保障供给、服务民生。先后下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餐饮服务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防控措施的通告》等文件,要求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大服务力度,制作《疫情防控复产期间餐饮安全指引》,引导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安全;开辟两个复工复产企业餐饮服务网上学习、培训、考试平台,为餐饮业全面顺利复工及下一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对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供餐进行检查、指导。

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三保”系列行动启动后,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积极响应,快速行动,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汇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第一时间印发组织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三保”行动倡议承诺活动通知,两次召开视频会议,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动员组织全系统深入企业、广泛发动,积极引导组织全省企业参加“三保”行动。目前,全省有1068家企业签订承诺书。

此外,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还会同省林草局、畜牧局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联合开展禁售野生动物和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截至3月15日,全省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754家次、农贸市场9651家次、各类超市近16万家次、餐饮单位27万户次、电商网店32441个次。

下一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将继续立足职能,履职尽责,不断加大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创建时间: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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