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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农业规范相关知识问答
来源:食品伙伴网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中提到: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推广良好农业规范。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支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品牌农产品发展,提高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由此可以看出,良好农业规范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依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食品伙伴网带大家了解良好农业规范的有关内容。

  一、实施良好农业规范的好处有哪些?

  通过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可规范农产品生产管理,提升农产品品质,降低农产品生产、管理成本,缩短与国际市场标准的差距,提高出口竞争力。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是加强源头管理、建立严密食品监管网络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国认注〔2017〕23号)

  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范围是什么?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范围主要包括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蜜蜂养殖等。具体可查看《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0号》(附件2: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由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

  三、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依据相关标准有哪些?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依据国家标准,主要为GB/T20014系列标准,目前发布了27个标准。

  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志是怎样的?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0号》附件1: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14)中明确了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标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志分为一级认证标志和二级认证标志,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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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五、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应注意什么?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应符合《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63号令)的规定。

  证书持有人可以在认证产品或其销售包装、产品宣传材料、商务活动中使用认证标志,在使用认证标志时,应在认证标志下标注注册号,认证标志使用时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允许变形、变色。证书持有人不得利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混淆认证产品与非认证产品误导公众,当证书持有人的法人实体发生变化(如农场所有人、单位性质改变等)时,不得将认证证书从一个法人实体转让到另一法人实体。这种情况下要求对新的法人实体实施初次检查。

  六、对认证机构有什么要求?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14)中规定,认证机构应至少公开以下信息:

  (1)认证资质的范围及有效期,认证基本程序和要求,认证依据。

  (2)认证收费标准。

  (3)认证机构和认证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4)认证机构处理申诉和争议的程序。

  (5)批准、变更、暂停、恢复和撤销认证证书的规定与程序。

  (6)对获证组织正确使用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标识或名称的要求,正确宣传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的要求。

  七、认证证书的获得以及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14)规定:认证委托人满足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和GB/T20014相关的国家标准所有适用条款的要求,认证机构应颁发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12个月。初次申请的认证证书自认证机构做出认证决定的日期开始生效。认证机构对证书持有人是否持续有效符合标准、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审核/检查。

  八、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有无统一的收费标准?

  食品伙伴网查阅国家及地方有关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法规,并没有发现对认证费用的具体规定,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中指出: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收取认证费用。对具体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各认证机构自行决定。

  九、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有无奖励扶持政策?

  从目前要求来看,国家并没有强制推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从《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可以看出,国家鼓励企业进行认证管理,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在质量监督、认证认可、检验检疫等方面给予其帮扶。个别地方政府对实施认证有提出奖励扶持政策,如宁夏、银川市政府均提出:人民政府对获得“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县(区)”称号的县(市、区),在效能目标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企业进行资金补贴并及时发放。

创建时间: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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