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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预警提示
来源:宁夏市场监管

随着夏季气温不断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加快,食物易腐败变质,各类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多发期。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预警提示,注意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1 切勿随意采摘野菜野果

由于许多有毒植物与可食用的野菜或野果形态上极其类似,广大老百姓辨识能力有限,肉眼很难辨别,容易因误采误食引发中毒。因此,不要采摘、购买不熟悉、来源不明的野菜、野生菌等,避免发生食物中毒。

2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采购关

餐饮经营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凉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

3 购买食品到正规商超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査看标签标识,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时,注意观察是否新鲜,有无腐败变质,有无破损异味。

4 科学储存和加工食品

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生鲜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导致腐败变质,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做到分隔或者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烹制食品要做到烧熟煮透,隔顿、隔夜的食物要存放于冰箱内,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杀灭存储时繁殖的微生物。

5 外出就餐须谨慎

疫情期间,不组织、少参加大规模的聚餐活动,外出就餐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用餐前先洗手,注意餐具卫生,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施行分餐。

6 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

如就餐后出现胃肠不适或发现购买食物有异常状况等情况,应及时就医,保留化验报告等诊疗记录、购物票据等相关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创建时间: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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