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安全知识

鹰潭市食安办发布关于预防夏季野生蘑菇中毒的温馨提示
来源:鹰潭市场监管

入夏以来,气温升高,雨水较往年同期偏多,野生蘑菇中毒风险加大。6月份以来,省内外发生了多起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给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为有效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食品安全办温馨提示如下,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如下:

一、充分认识野生蘑菇中毒危害。野生蘑菇种类多,大多数都含有毒素,仅凭经验采食,容易发生误食中毒,而且野生蘑菇毒素成分复杂,目前无特效解毒药,极易造成死亡,对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危害。

二、积极防范野生蘑菇中毒风险。请大家珍爱生命,远离野生蘑菇,不轻信民间或网传的无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做到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超市、餐馆、酒店、食堂、农家乐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蘑菇。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加工销售、或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的,应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

三、科学做好野生蘑菇中毒救治。如不慎食用了野生蘑菇,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它不适等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并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争取最佳救治时间。野生蘑菇中毒潜伏期长,一同食用了野生蘑菇但尚未出现中毒症状的人员,也应及时到医院进行处置。最好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便鉴定种类,精准采取治疗措施。

创建时间: 2022-06-21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