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安全资讯

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会召开
来源:食品伙伴网

     1月9日,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旨在结合实际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北京“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交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落实现场会精神的新举措,推进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尚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2017年11月2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双安双创”现场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出部署。

  此后,全国各地纷纷以北京“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作为提升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契机,积极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掀起了新的创建高潮。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安排传达学习,研究提出许多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的新措施,联动联创效应初显。湖北、江苏、浙江等十余个省(区、市)提出推荐更多城市参加下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尚勇指出,在肯定创建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农兽药残留、环境污染、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给食品安全带来的风险隐患还很多。创建工作尚处在初级阶段,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差距。特别是一些地方的创建工作在思想上还存在误区,工作上还存在短板。

  尚勇强调,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一项“为了人民”,也必须“依靠人民”才能做好的工作,群众满意是判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根本标准。创建工作要聚焦重点问题,带头探索创新,拿出真招实策,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顽疾,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好处。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已经开展了3批试点,共67个城市,惠及4.3亿人口。下一步,要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扩大创建范围,不断开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新局面。

  各地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创建含金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已修订发布新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新标准较之前更为严格,指标更有代表性。各试点城市,尤其是即将启动验收评价的第二批试点城市,要克服畏难情绪,对照新标准、新要求,抓紧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对于第三批试点城市,相关省(区、市)要按照新标准加强督导。对第一批创建城市也将开展跟踪评价,实行红黄牌制度,工作明显滑坡的要约谈;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否决情形的,坚决摘牌。

  要坚持“协同联动”,扩大创建辐射面。在积极申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同时,各地要积极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的部署,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引领工程,在本区域分层次、分步骤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示范县、示范市等创建行动,打造更加完善的示范创建体系,发挥更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跨区域联动,进一步形成创建合力。

  要坚持落实“四有两责”,夯实创建能力基础。落实好“四有两责”,是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创建城市必须有真金白银的投入,真正体现党政同责,确保高质量、高标准达到每年4份/千人的食品检验样本量的目标要求,形成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努力实现基层监管标准化建设。

  要坚持“共治共享”,努力构建全民共创格局。坚持求真务实,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前往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钟村监管所、天河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太古汇店、天河区太阳新天地广场进行现场调研考察。上海、宁波、哈尔滨、佛山4个试点城市的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部分参加创建的省(区、市)和城市食安办的负责同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有关人员,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有关人员约80人参加了会议。

创建时间: 2018-01-12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