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促进大米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提升南陵县大米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提升“南陵大米”品牌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度芜湖市食品生产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方案》(芜市监函〔2021〕89 号)精神,芜湖市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坚持安全为先、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标准引领、示范创建、社会共治的原则,聚焦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设省大米质量安全示范行业,全面提升我县大米行业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4月,南陵县人民政府召开《南陵县建设大米质量安全示范行业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研究部署了提升大米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并出台了《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建设大米质量安全示范行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21〕22 号),明确工作目标,以大米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坚决夯实大米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大米“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质量保障体系。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追溯体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等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督促企业把好检验关。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逐批检验,并将镉作为必检项目;指导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大米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稻谷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投料记录》《大米成品出厂检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大米生产企业废弃物处置记录表》各100余份,并发放至每一家大米生产企业,通过帮扶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追溯管理制度,实现大米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三是制定补助方案,提升企业自检能力。以“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统领,坚持安全为先、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标准引领、示范创建、社会共治的原则,聚焦大米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补助,助力大米生产企业实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完善原料稻谷及成品大米批批检测,全面提升我县大米行业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对购买重金属镉(Cd)出厂检测设备、积极创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大米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30%购置费补助。第一批受补贴大米企业共39家,预计补助金额共计58.56万元。
四是加强靶向监管,提高抽检覆盖率。实施大米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对大米生产企业开展专项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查验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以及销售台账等;重点检查出厂产品是否批批检,重金属镉必检。强化监督抽检。制定抽检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米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覆盖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粮油销售单位、大米生产企业(覆盖率100%)等。充分发挥安徽省大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用,定期开展大米生产环节重金属项目专项抽检。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逐步形成体系完整、职责明确、 运行规范、监管有力、公开透明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大米专项监督抽检110批次,合格率100%。
五是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生产、销售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大米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违法违规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创建时间: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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