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
来源:泰安市场监管
近日,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以确保我市上市食品安全,全面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加强预防为先、强化源头监管方面,提出四项措施。
一是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2021年在肥城市建立1个弱酸性土壤豆腐示范区。
二是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每半年对县域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1次检查,指导宁阳县争创国家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
三是严控种养环节用药安全,健全农业追溯体系。“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基本实现信用化管理。
四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监管,十四五“期间实行重点企业动态化管理。
在严控关键环节、强化过程监管方面,提出五项措施。
一是强化畜牧屠宰环节监管,全面推行牛羊家禽”集中屠宰、质量追溯、冷链配送、品牌经营“模式。”十四五“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级建立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场名录。
二是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安全监管,强化田头市场管理,聚焦蒜薹、生姜等重点农产品,依法查处违法使用保鲜剂等行为。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拟入市的活鱼及运输用水每月抽检1次药残。依法查处将食用农产品、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贮存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特殊食品监管,组织开展”三标“行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四是加强餐饮加工制作监管,2021年底前,市域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全部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
五是开展食品小作坊排查整治,督促依法依规生产。
在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方面,提出五项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食用农产品试行品类生产主体覆盖率达到100%,”十四五“末,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开展”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行动。
三是严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五项制度,2021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四是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食品网络交易平台清单,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查。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外卖封签,规范配送行为。
五是严格进出口食品监管,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抽检检测,强化对不合格进口食品的处置。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疫要求,实现全程追溯。
另外,在坚持事后监管、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和压实工作责任方面,提出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抽检、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同级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强化执法行刑衔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明确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考评指导等一系列具体举措。
《泰安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具体行动,为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供了政策保障。
创建时间: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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