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饮用自制米酒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来源:百色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米酒质量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米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公告,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如下:
一、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米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二、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米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米酒。家庭自酿米酒严禁对外出售。
三、米酒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
四、各县(市、区)要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储藏酒。
五、有肝功能不全、胃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食道炎、口腔溃疡、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牙龈敏感、松动、肾功能不全、肾小球肾炎的患者不适合饮酒。
六、正在服用头孢类抗生素或者高血压、高血糖药物、甲亢药物等的患者要绝对禁止饮酒。
七、积极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在饮用自制米酒后,如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尽快就医,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八、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拨打“12315”,投诉举报米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创建时间: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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