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守护行动全力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市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保安全、抓监管、强执法、重服务”四大目标精准发力,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有序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如下:
一是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要求。印发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包市监发〔2020〕47号)和《开展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包市监发〔2021〕62号),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和加强督导检查,稳步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民办学校、以往发生过食品安全舆情的学校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类、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进口冷链食品,学生饮用奶,高等院校的冷荤凉菜以及价格低廉的“五毛食品”、“白粉零食”、油炸食品、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糖果、豆制品、散装食品、雪糕、糕点等学生消费量大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经营许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冷链追溯系统应用、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留样及用水卫生等情况为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502家次,小饭桌596家次,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4104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330人次,检查发现的问题76个,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2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4份,立案6起,罚没金额1.2万元。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督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各个旗县区局的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学前对照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鼓励学校开展经常性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物中毒防控知识、疫情防控等知识。督促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四是推动校园守护行动,推进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色标化管理,解决普遍存在的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等问题。积极推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在已有的视频监控系统和传感监控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监管部门、校园主体、社会公众对学校食堂的实时监控。督促指导校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逐步建立HACCP或IS0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事不漏项、项不漏人”的要求,一是对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并对其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继续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智慧监管”建设,实现学校食堂信息化、智慧化监管。
创建时间: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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