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须在两小时内上报
来源:广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10月18日,市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下简称《预案》)。


  新《预案》从组织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信息发布等方面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作了详细的规定。


  《预案》规定,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食品安全技术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要立即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随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事件评估,初步判定是否为食品安全事故,核定事故级别,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同时,根据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预案》对各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中的职责分工作了调整,明确了各县区政府、食品监管部门依法承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职能;进一步规范了事件信息发布与报送管理,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严禁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对未经审核擅自报送或者未经授权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创建时间: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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