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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实施九项举措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来源:来宾市场监管

“我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后,经过查验合格后,再出‘仓’上市销售,我也放心了、经销商也放心了、消费者购买也放心。”来宾市兴宾区韦老三水产冻品批发部韦厚星高兴地说。

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来宾市市场监管局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履职就要创新、监管就要到位”的奋斗姿态,锐意进取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货”与“人”同防,实施九项举措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宣传攻势强。采取短信、会议、散发资料、展板、横幅等形式,多角度宣传《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严格”》,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共发手机短信2万余条,悬挂横幅165条,制作展板25块。

建立“监管仓”。结合来宾实际,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下称“集中监管仓”),明确规定,凡是区外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来宾市,必须先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集中监管仓建在桂中农贸批发市场内。

驻场式监管。派两名市场监管人员进驻“集中监管仓”,公布监管电话,随时对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监管。由辖区的兴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派两人开展驻场式监管。

设专用通道。在桂中农贸批发市场内设立“集中监管仓冷链运输车辆”专用通道,冷链运输车辆必须走专用通道,由专业消杀公司人员对车辆外部进行消杀后,方可将冷链食品卸放查验区。

设立查验区。在“集中监管仓”外设立专门冷链食品查验区,主要是由专业消杀公司人员对对卸放在冷链食品查验区的冷链食品进行消杀。

“四证”入“仓”。“集中监管仓”管理人员和驻场监管人员对冷链食品查验区的冷链食品进行现场查验,凭“四证”入“仓”,即: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合法追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货”与“证”必须相符,方能进入“集中监管仓”。

“五证”出“仓”。进口冷链食品入“仓”后,又由来宾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再次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核酸检测,经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再出具“出仓证明”。经营者持“五证”后(即: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合法追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仓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方能进入市场销售。

线上严监管。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要求冷链食品经营者自觉将进货的产品信息录入广西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八桂冷链通),实施溯源倒查,全市331家冷链冷冻库全纳入全覆盖无盲区监管。

成冷链专班。即成立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共有11名执法人员,主要责职督促指导宣传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严格”》,严厉打击非法冷库和来源不明冷链食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等。

据了解,来宾市“集中监管仓”1月20日正式启用,仓容达1000立方米,可容纳进口冷链食品200吨。启用至3月25日,共有15批96.84吨的进口冷链食品入“仓”,签发“出仓证明”45份,没有发现相关疫情。

“为加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们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是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来宾市销售的‘缓存区’,将为市民安全、健康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把好第一道关。”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莫若锋说。

创建时间: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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