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威海这些单位被查处!
来源:威海市场监管
为防范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根据威海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规范冷链食品报备及追溯管理的通告》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推进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对发现的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静怡冷冻食品商行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不索证索票被责令停业整顿。
1月4日,环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静怡冷冻食品商行约0.41吨爱尔兰进口猪脊骨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且该商行提供不出该批次产品的“冷链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整顿,并查封了该批次进口货物。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货物的来源与流向进行追溯调查,并将产品扣押转运至环翠区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杀。目前,扣押产品及外包装、环境和当事人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案例二
海岛村料理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不索证索票被责令停业整顿。
2020年12月24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和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文登区海岛村料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索证索票,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经营者停业整顿。
案例三
张传生食品店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被责令停业整顿。
2020年12月23日,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文登区张传生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冷柜中在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未实行“三专”管理(专区存放,专柜、专人销售),未公示追溯二维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经营者停业整顿。
案例四
好久不贝休闲餐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不索证索票被责令停业整顿。
2020年12月23日,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文登区好久不贝休闲餐厅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索证索票,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经营者停业整顿。
案例五
文登华玺酒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提前24小时报备,负责人被处以二百元罚款。
文登区在对进口冷链食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文登华玺酒店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9日采购了进口大西洋红鱼未提前24小时报备,文登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报备有关问题的通告》(威政发〔2020〕12号)要求,将问题企业信息移交至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2020年12月17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文登华玺酒店有限公司餐饮负责人处以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威海兴马源果蔬气调保鲜有限公司进口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不分区存储被责令停业整顿。
1月1日,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威海兴马源果蔬气调保鲜有限公司库存的约200吨韩国进口鲐鱼、17吨俄罗斯进口鲭鱼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且与国产冷链食品未进行分区存放;约79吨美国进口鸡边腿、3.5吨巴西进口去骨牛霖与国产冷链食品混放;部分国产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整顿,对5个存在问题的冷库予以查封。
案例七
台北小城餐厅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不分区存储被责令停业整顿。
1月6日,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台北小城餐厅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采购使用的进口冷冻脊背肉和南美白虾未在山东冷链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未分区存贮,违反了威海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规范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及追溯管理的通告》规定,且被查获后整改不到位。经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通告》责令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八
嘿椒骑士炭火烤肉店未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不分区存储被责令停业整顿。
1月6日,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嘿椒骑士炭火烤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采购使用的进口冷冻颈肉未在山东冷链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未分区存贮,违反了威海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规范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及追溯管理的通告》规定,且被查获后整改不到位。经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通告》责令该店停业整顿。
重要提醒
1. 进入威海市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已经省内其他市监管专仓检测合格出仓的除外)。
2. 货主须在货物运抵威海前24小时,通过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报备并预约进入监管专仓。货物在进入监管专仓之前,不得在威海市域内贮存。
3. 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专”管理(专区存放,专柜、专人销售),食品销售单位要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实行亮码销售。
4. 对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前,注意扫码查看“冷链三证”,切勿购买、食用来历不明、无“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创建时间: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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