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雷霆出击 扎实推进“利剑”行动
来源:农业农村部
按照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利剑”行动总体部署,广东省迅速行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阶段性成效显著。
一是高度重视,“利剑”行动形成合力。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476号),成立由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利剑”行动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抓总,负责“利剑”行动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明确3个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印发“利剑1、2、3号”行动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对标对表,把握任务要求,突出重点,强化协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6月10日,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利剑”行动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利剑”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整治。加强对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利剑”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457家。开展饲料生产环节“瘦肉精”的监督抽检工作,在全省范围随机抽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个,抽检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样品220批次。对鳜鱼、乌鳢、加州鲈鱼、草鱼、鳙鱼等重点品种生产主体开展地毯式的巡查检查,检查生产经营企业7162家次,查处问题298起。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农兽药使用的监督检查,开展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共检查生产主体134家,抽检样品22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8个。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严打。坚持重拳出击,统筹推进,着力查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迅速形成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开展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回头查”和飞行检查工作,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屠宰环节专项整治“扫雷行动”。截至8月30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万家次,查处违规案件30宗,处罚金115万元,销毁问题产品10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宗。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对农产品种养殖者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积极引导媒体、专家、公众、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参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汇聚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能量。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资料、农技推广、下乡咨询等活动,借助报刊、电视、电台、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农博士”等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用药知识,加强重点养殖主产区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努力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入村、入场、入户,引导严格落实安全用药要求,提高广大种植养殖户质量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26.6万份,指导培训2257场次,指导29798人次。
创建时间: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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