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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局试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签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来源: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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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食品安全法》中“社会共治”要求,以及中国保监会会同国务院食安办和国家食药总局于2015年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宣传、动员发动,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以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力、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627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自愿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28食品生产企业和20家餐饮单位与保险公司集体现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这也是全市首批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行,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并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消费者等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累经验。同时建议保险单位利用大数据分析,找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点,搜集食品安全责任险实施过程的经典案例,对保险产品和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让食品安全责任险真正惠及企业、惠及广大消费者。 


创建时间: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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