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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超范围用添加剂成深圳食品“首害”!拟投近4亿建监管平台
来源:南方都市报客户端

南都讯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导致深圳食品不合格的首要因素,其次是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10月30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检查报告显示,今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达3.82亿元,应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今日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近年来,市区财政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经费投入规模逐年提升,市财政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项目经费(不含政府投资)年均增长约16%,2019年达到3.82亿元。

201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市共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7890宗,罚没款1.52亿元。2018年食品类案件罚没款比2017年增长158%,公安部门查办食品刑事案件的刑拘人数、逮捕人数分别比2017年增长91%、82%。深圳办理特大制售有害牛百叶案、生产假冒红牛饮料罐案、某电商平台经营有毒有害咖啡案等一批知名度高的案件,并在全国率先开展打击微商违法犯罪工作。

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多样化,客观风险依然突出。全市100%的粮食、95%的食用农产品、85%的食品依靠外地输入,食品安全输入性、源头性风险高,对市外供深食品生产基地的外延监管等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另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如学校及校园周边、工业园区食堂、城中村等食品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私宰现象屡禁不绝,缺乏执法整治的长效机制。从今年上半年抽检不合格项目类别的分布来看,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导致食品不合格的首要因素,其次是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

但是,2019年上半年,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1623宗,案均罚没1.42万元,违法综合成本仍较低。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加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治理。强化农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防范,加强监督检查、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宣传指导等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禁用高毒农药、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成分、超范围超量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规行为。

另外,尽快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市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地、各行业已建的追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重点加强源头监管,加快推进供深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供深农产品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对供深农产品基地的智慧化监管。

创建时间: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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