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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年底前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
来源:齐鲁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山东省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推动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截至2019年8月底,山东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已达79.1%。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要求,2019年底前,全省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各级教育部门将对未实施“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采取依法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按时完成任务。

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目的是通过展示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加工制作过程等,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参与监督,督促食堂诚信经营,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明厨亮灶”有三种形式:

一是透明展示

即通过透明玻璃窗、玻璃墙、设置参观窗口等透明方式向公众展示,使公众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二是视频展示

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和显示屏,向公众展示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三是网络展示

将视频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对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展示,公众通过登录或使用手机终端等方式在线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实现远程监督。

学生食品安全,关系祖国的未来,关系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明”的是良心,“亮”的是责任。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实施“明厨亮灶”,要做到以下六点:

一是粗加工区,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

二是烹饪区,可以看到地面、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

三是专间、专用操作区域,可以看到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食品加工过程;

四是餐饮具清洗消毒区,可以看到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等过程;

五是以视频或网络展示的,保证采集的食品信息清晰展示在就餐场所显示屏或上传至网络平台,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六是启用视频设备后,保证设备在加工制作、就餐时间正常运行。

创建时间: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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