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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牛注水屠宰场负责人被警方控制!有人曾给生猪注药灌水获刑十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一段安徽全椒、来安两间屠宰场给活牛注水、牛痛到跪倒的视频引发关注。11月22日下午,南都记者从安徽来安县农委获悉,涉事牛肉主要流向了南京,涉事的两间屠宰场属于同一负责人,已被南京警方控制。目前,滁州市正在对各牛羊屠宰场逐一排查。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2014年曾有安徽商家因给猪灌水被判刑十年,并罚款150万。有食品专业律师表示,给活牛注水导致指标水分含量不符台《畜禽肉水分限量》标准要求,产品质量不台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这一行为构成掺杂违法经营,严重的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安县农委工作人员:牛肉注水基本没影响,排查前会提前通知

南都记者获悉,事发后,全椒县、来安县的涉事的两个屠宰点均被取缔,“现在发现问题的只有一家,它是在全椒、来安都有屠宰点。”目前,该屠宰场负责人已被南京警方控制。

南都记者从来安县农委获悉,目前滁州市正在全市范围排查牛羊屠宰点,“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所以农委部门跟着执法部门一起,对各个屠宰场逐一排查。”

对于网传水牛因注水120斤痛苦地下跪的视频,来安县农委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因为我们也是干农牧这一行的,看了视频也觉得很难受。注水肯定对牛的身体健康有影响,就跟人一样,要是一直往胃里注水,肯定也会很难受。而且他还是这么长时间,给牛注这么多水。”他同时表示,牛肉注水倒不会变质,“基本不会有什么影响。”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地农委会会定期对屠宰场进行排查,“但是每次排查(屠宰场)都会提前知道。每年排查两到三次,频率比较低。”

来安县农委的工作人员称,涉事的两个屠宰点的牛肉主要流向了南京,南京警方正在对此进一步追查中。

案例:有安徽商家给猪灌水被判刑十年罚150万

律师:给活畜禽注水构成掺杂违法经营行为

南都记者查询了解到,2014年3月,贵阳市工商局曾查处一起注水牛肉非法销售案。当事人张某以2.6万从贵阳某牲畜交易市场购进4头黄牛,进行注水并宰杀,随后将牛肉运往贵阳一高新办事处集贸市场进行销售,获利500元(部分牛肉尚未销)。

贵州贵阳市乌当区工商局收到销售注水牛肉举报后,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检查,依法对张某所经营的上述牛肉采取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张某被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依法扣押的掺杂水分牛肉及违法所得500元,并罚款人民币2.95万。

除了给活牛注水,一些不法分子也因给猪肉灌水被判刑。

南都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安徽阜阳市颍泉区法院2016年审判的一起刑事案件显示,2014年8月起,被告人秦某西、秦某龙等人在饲养贩卖生猪的作坊里,采取注水与注射沙丁胺醇方法对待宰生猪。经查明,上述两名被告人在18天内,每天在晚上7时开始操作作业,注射药物、灌水16头至35头生猪,并在凌晨使用农用三轮车将灌水后的生猪送往屠宰厂直接进行宰杀。

阜阳市颍泉区法院最终判决本案主犯、被告人秦某西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累计注射药物灌水屠宰生猪460头,销售猪肉72803市斤及内脏副产品,价值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0万。另一名被告人秦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10万。

食品专业律师、广东耀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鑫认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给活牛注水导致指标水分含量不符台《畜禽肉水分限量》标准要求,产品质量不台格,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构成掺杂违法经营行为,严重的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网友对“给活牛注水是否影响牛肉变质”的疑问,刘志鑫表示,“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上述属于掺杂掺假的不合格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保障的食品对人体就是有害的。”

创建时间: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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