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严控食品药品审批监管领域廉洁风险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根据10月28日公布的《中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关于食品药品审批监管领域廉洁风险”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党组进行了集中整改。
查摆药品审评审批监管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具体表现形式,梳理廉政风险。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构设置,健全工作流程,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完善审评审批规程,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相关制度,规范审评过程,防范廉政风险。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国产药品、进口药品、药包材、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批件发送信息、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备案情况公示等方面的数据,每月发布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公告,并在以后工作中长期坚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健全防范利益冲突制度机制,研究制定防范利益冲突相关措施。
以婴幼儿配方食品为重点,系统梳理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工作,部署开展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建立分工合作机制、任务分解机制、动态管理机制、限期办理机制、复核通报机制和督促整改机制。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把“四个最严”要求落细落实。在最严谨的标准方面: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修正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配合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督促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在最严格的监管方面:综合运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产品抽检、专项整治等手段,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巡查抽查,加大疫苗批签发检验力度,挂牌督办问题疫苗案件,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在最严厉的处罚方面:积极配合高法院修订完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落实行为入刑、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规定。强化行刑衔接,配合公安部、高检院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研究起草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山寨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在最严肃的问责方面: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起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起草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意见。二是持续推进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分类梳理尚未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医保报销等相关鼓励政策。三是修改完善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意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四是药监局严格执行督查工作管理办法,及时督查督办。五是巡视意见反馈以来,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重要专题会议等,及时提出具体意见和工作建议,督促党组、药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创建时间: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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