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标准化+”助推食药执法上台阶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政府法制办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推广实施《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标准体系(试行)》(以下简称《体系》)。《体系》是潍坊市食药监局在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开展的有益探索和制度创新,也是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首个行政处罚标准体系。近年来,潍坊市食药监局积极适应标准化综合改革的新要求,加快执法标准体系、监督体系、支撑体系“三个体系”建设,初步构建起以“标准化+”为突出特点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体系,让办案“有标准”,为执法“立规矩”。
健全标准体系 确保执法有准绳
规范执法,标准先行。潍坊市食药监局历时一年时间,编写了30多万字的《体系》,横向涵盖“程序标准、实体标准、文书标准”三大模块,纵向包括行政处罚保障标准、立案标准、调查取证标准、决定标准、执行标准五大节点,构建起多层次、全流程的行政处罚标准体系。
细化程序标准,确保流程严密 《体系》立足执法实践,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行政处罚办案程序为主线,突出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执行等关键环节,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共计17个大项、218个小项。同时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健全完善简易程序、听证程序、采取强制措施程序、移送程序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案件查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细化实体标准,确保内容严格 坚持以系统集成理念推进食药执法,将违法主体、证据规则、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罚没物品管理、文明执法等内容逐一集成模块,形成便于实践操作的执法标准。其中既有违法主体的认定、现场处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认定、案件协查、处罚到人等工作标准,又有证据的收集、审查、保全、保管、处置等判定规则、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内容。配套编制权力清单、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向政府备案,向社会公开,基本形成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执法机制。
细化文书标准,确保案卷严谨 认真落实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格式文书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修订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标准》等文书质量控制标准,对文书填写不规范、案卷顺序混乱、案卷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加以规范。补充完善协查复函、加处罚款决定书等执法文书42份,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清晰的书面记载。
健全监督体系 确保执法有约束
注重过程,抓好全程管控 推行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对违法主体、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依据、办案程序等内容进行法制审核,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案件指导,严格把关,最大限度控制法律风险。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根据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分别通过文字、音像及信息技术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法定程序和环节,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过程跟踪、实时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细化基准,统一裁量尺度 针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同案不同罚”现象,积极通过制度约束自由裁量权。潍坊市食药监局紧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遴选执法实践中的疑难或者新类型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查后,通过专题简报、汇编等形式下发至基层食药监管部门学习参考,将抽象的法律规范转换为具体的操作规程,压缩执法人员在案件定性、法律依据选取和证据采信方面的裁量空间。同时,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着力用明确的职责体系和科学的运作程序规范具体执法行为,用细化的自由裁量标准压缩执法权力的弹性空间,用严格的执法纠正制度的执行偏差。
划出“红线”,明确执法责任 突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在梳理制定行政处罚标准体系时,对“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作了重点明确和详细界定,有效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推进实施《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行政处罚决定主动纠错规范》等制度,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责任减免、履职尽责等不同情形,对于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范履职风险、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健全支撑体系 确保执法有章法
潍坊市食药监局不断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通过“点线面”结合,积极打造立体化、叠加式的支撑保障机制,将执法标准体系这把“刚性标尺”逐步内化为一线执法人员的自觉规范,并在执法实践中不断完善提升执法标准体系。
找准执法的“点” 围绕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执法等风险易发环节,编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点分析与防控措施手册》,共查找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69个,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共分出可能存在的潜规则4个、高级风险20个、中等风险45个、低级风险4个。针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开展“潜规则”系统性风险分析,确定打击重点,实施精准打击。
延伸执法的“线” 坚持“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探索研究监管执法新模式,持续开展业态整治。注重从投诉举报、日常监管、舆情监测等方面发现违法线索,深挖细追、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通过打假治劣,以打促建,淘汰了一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给有能力有潜力的企业创造了更大、更好的经营环境。今年以来,共办理食药行政处罚案件1051件,查获产品货值228万元,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业户3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9件。
拓展执法的“面” 推行信息公开,扩大违法行为曝光面。潍坊市食药监局实施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共享应用,将所有的处罚案件、检测结果信息公开发布,落实“黑名单”制度,曝光企业不法行为和不合格食品,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激发了市场扶优汰劣功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此外,实施协作联动,整合监管资源面。由潍坊市食安办牵头,建立了监管部门联席会商、风险交流、联动联办、联考联评等机制。同时,横向加强行管衔接,坚持处罚打击和监督整改并举,凝聚稽查办案与日常监管合力;纵向加强行刑衔接,通过完善线索通报、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措施,增强联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创建时间: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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