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
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我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13类食品58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罐头2批次、粮食加工品137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7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1批次,无不合格样品。
蔬菜制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糕点6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1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蔬菜制品
松原市万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开原市东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红油萝卜(盐水菜),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6,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标称延吉市草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桔梗,山梨酸检出值为1.66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梅河口市兴客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桥小菜厂生产的酱八宝,苯甲酸检出值为1.22g/kg,标准规定为≤1.0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5,标准规定为≤1;糖精钠检出值为0.44g/kg,标准规定为≤0.15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梅河口市兴客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葫芦岛市高桥小菜厂生产的辣花萝卜,糖精钠检出值为0.67g/kg,标准规定为≤0.15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调味品
大商集团延吉千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边红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峰方便调料,甜蜜素检出值为2.1g/kg,标准规定为≤0.65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糕点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新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胖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胖哥月饼(五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400CFU/g,标准规定为≤15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新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胖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胖哥月饼(黑芝麻),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000CFU/g,标准规定为≤15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松原、四平、梅河口、延边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告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要求长春、松原、四平、梅河口、延边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创建时间: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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