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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五个责任”保障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为持续加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线上线下经营行为的同步规范、同步提升,近日,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落实“五个责任”,不断改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落实审查责任

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与入网商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登记入网商家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确保其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信息真实可靠,确保其按照许可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落实监督责任

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在网上公示入网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管理信息以及菜品名称、主要原料名称,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不得委托加工制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商家所在地县(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落实配送责任

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障送餐人员个人卫生,保障配送容器安全无害、清洁卫生。平台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要保证所提供容器、餐具、包装的无毒、清洁。鼓励使用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包装。严格落实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餐食名称、下单时间等网上订单信息,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落实维权责任

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落实管理责任

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该局要求网络订餐平台设置与订餐规模相符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相关制度,并在平台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创建时间: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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