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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食药监管局下放食品经营许可等事权至各县
来源:尚一网

      为进一步明确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避免重复执法和监管真空,日前,常德市食药监管局对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进行了调整。

  按照“放管服”简政放权的原则,2018年3月27日以后,常德市食药监管局承担的食品经营许可(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市级酒类批发代理除外)直接下放县级局实施;常德市食药监管局承担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药品经营许可的变更、换发、补证事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变更、换证、补证事项,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同时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经营许可的除外)委托下放县级局实施。

  同时,常德市食药监管局此次也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事权,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级局对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实施日常监管(含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根据风险等级和上级要求明确重点监管单位,以“双随机”抽查等形式组织重点监管,检查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于重点监管单位目录由2014年公布的211家减少至162家。


创建时间: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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