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舌尖安全”迎来最严监管:平台须设食品安全总监,主播假吃浪费最高罚年收入十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把“吃”这件事的网售安全锁进制度笼子,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一旦正式落地,这份文件将成为直播电商食品行业的“最严合规指引”,虚假宣传、假冒伪劣、暴饮暴食等多年顽疾将被连根拔起。

一、四大主体“全链条”入笼,500万元成监管分水岭
文件锁定四大责任主体: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以及背后的MCN机构。

  1. 平台方:食品类年营收≥500万元的,必须专设“食品安全总监”,纳入企业高管序列,赋予一票否决权;未达500万元的平台仍需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

  2. 直播间: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完成实名认证,建立“选品—留样—送检—公示”闭环台账,并每日生成电子日志。

  3. 主播及MCN:须签署《食品安全诚信营销承诺书》,接受平台“考前抽卷”式突击考试,不合格者暂停食品类直播权限。

  4. 仓储物流:鼓励平台与第三方仓配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联保协议”,对冷链断链、临期篡改等情形设置先行赔付机制。

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写入法条,自查记录留痕三年
平台需在后台单独上线“食品安全管理中心”模块,自动生成“日、周、月”电子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1. 日管控:AI巡检+人工复核,重点监测“0糖0脂0添加”“宝宝辅食首选”等高频敏感广告语;发现涉嫌虚假宣称,立即下架并冻结货款。

  2. 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牵头,随机买样送检,抽检比例不低于上周食品类GMV的0.5%,检测结果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时回传。

  3. 月调度:平台总经理召集品控、法务、公关、政府事务“四堂会审”,对当月投诉举报TOP10问题复盘,制定下月风险清单。

三、主播“九不准”划出红线,假吃、催吐、浪费统统出局
征求意见稿首次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主播在食品类直播中的“九不准”:

  1. 不准假吃、催吐、镜头剪辑“吃播”造假;

  2. 不准以“大胃王”比赛、暴饮暴食为噱头;

  3. 不准贬低正常分量食品,诱导超量下单;

  4. 不准使用“最便宜”“全网最低”等无法验证的价格声明;

  5. 不准对保健食品宣称“治疗”“替代药物”;

  6. 不准对婴幼儿辅食使用“可替代母乳”等违规表述;

  7. 不准伪造商品检测、评比、获奖信息;

  8. 不准利用“限时秒杀”等方式销售临期食品却不显著提示;

  9. 不准删除、屏蔽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真实评价。
    违反“九不准”的,平台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流量降权、封停商品链接、扣除保证金直至永久关闭账号;市场监管部门可处主播上一年度带货收入1—10倍罚款。

四、处罚到人,“年薪十倍”利剑高悬
文件首次引入“双罚+到人”条款:

  1. 企业罚:对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最高罚款150万元;5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经营额10—20倍罚款。

  2. 个人罚:对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主播等直接责任人,最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五年禁止进入食品行业。

  3. 免责条款:已履职尽责并有完整台账、检测记录、停售报告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可免予处罚,为“真尽责”者卸下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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