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管局:8项措施专项整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今年5月至11月,陕西市场监管局将在全省开展代用茶、固体饮料、糖果等食品的整治工作。为此监管局下发了八项具体举措,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能够强化检查监督,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市场上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而确保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重点紧盯以下这些对象,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传单、会销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专项整治重点突出以下几种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中未依法进行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及误导消费者行为。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就加强监管执法、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稽查执法、联合惩戒等问题从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抽检两个层面提出8条具体整治措施,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力求达到从原料辅料购进、生产过程控制到成品出厂,从经营销售到广告宣传,从实体销售到网上售卖的全链条综合监管治理。
企业自查提出5条措施要求,一是生产许可情况是否存在以固体饮料等许可类别超范围或者冒充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行为;二是过程控制情况是否采购使用无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情况;三是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是否来源明确、标识清楚,添加剂的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四是标签标识情况是否执行相应食品安全标准或标注适用婴幼儿等特殊人群,是否标注或暗示、误导消费者称其有疾病预防、治疗或保健功能及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五是宣传和销售情况是否在销售中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推介、虚假广告等形式向婴幼儿、儿童、老年等特殊人群进行虚假宣传,是否未经许可或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外,利用网络、会议、电话等营销方式违法销售。
监督检查抽检提出3条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飞行检查,推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严查市场上将其他固体饮料、特殊膳食和调制乳粉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进行销售的虚假宣传行为。对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核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加强抽检监测。重点检验与宣传用语相关的物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麻黄碱、伪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对涉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要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小提示:涉及到的相关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下发的举措自查,强化自身的主体责任,并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关系到人们切身健康安全的事没有小事,也不能投机取巧。
创建时间: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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