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食品安全小常识
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吃水产,一定要了解水产食品安全小常识,避免中毒事件发生,尤其的水产产品,突发性很多。
水产食品安全小常识—海蜇
海蜇口味清脆爽口,是凉拌佳肴。但是,食用未腌渍透的海蜇会
引起中毒。
海蜇系属腔肠动物门的水母生物。鲜海蜇含水量达96%。此外,
还含有五羟色胺、组织胺等各种毒胺及毒肽蛋白。人食后易引起腹痛、
呕吐等中毒症状。
因此,鲜海蜇不宜食用。必须经盐、白矾反复浸渍处理,脱去水
和毒粘蛋白后方可食用。
水产食品安全小常识—不吃生鱼胆
胆在开剥大鱼时能够看到,处于靠近鱼肝脏的褐绿色小囊。内有
胆汁,味苦、有毒。所以家庭收拾鱼时,如果想留肝,一定要把鱼胆
剪去。
吃生青鱼胆引起中毒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有人认为,主要是
因鱼胆的胆汁中存在某种胆盐成分,有很强的毒性,可破坏人体组织
的细胞膜,从而引起生理病变。
一般食后1~5小时,即可出现中毒症状:开始恶心、呕吐、腹
痛、腹泻、便血,有的人还可能出现低热、头晕、头痛、抽风、嗜睡、
神志不清。过三、五天后,病情会进一步发展,使肝功能受损,表现
肝肿大、黄胆和谷丙转氨酶的活力增高,起初少尿或无尿,继而逐渐
多尿。病情严重的,可因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即使幸免一死,也
会久治不愈,且留下严重的后遗症,使人痛苦一生。
水产食品安全小常识—忌吃死鳖和死鳝鱼
在食物的蛋白质里含有一种人必需的氨基酸叫级氨酸。鳖、鳝鱼
是含蛋白质很高的营养品,在它们的蛋白质构成中自然也含有很多级
氨酸。鳖、鳝不同于其他鱼类一离水就死,它们生命力强,捕获后还
要存活一段时间。
在存活期间,因为离开了天然的适应环境,生命力逐渐减弱以至
于濒死状态。这时身体蛋白质结构开始崩解,体内外的细菌开始向它
们肌肉深处伸展生长。
一旦它们死后它们的蛋白质崩解得更快,细菌也更快地进行破
坏。其中有些细菌专门袭击级氨酸,劫取其中的养分为己所用。并将
组氨酸转化为组胺,这是一种有毒物质。
经过不长时间,当组胺数量到达一定浓度后,人吃了就会发生组
胺中毒。
一般吃后几分钟到几十分钟内发病,轻则头晕、头痛、心慌、胸
闷,重则呼吸急迫、心跳加速、血压下降。有的还有哮喘、恶心呕吐、
腹泻、口舌四肢发麻和起风疹快。
由此可见及时宰杀的鳖、鳝体内并没有什么组胺,即使刚死的鱼
体组胺也很少,都是可以吃,不会发生中毒的。组胺是在死后产生的,
濒死状态为产生组胺准备了有利条件。问题作为消费者很难知道已经
死了多长时间,所以还是不吃死鳖、死鳝为好。
海里的鲭鱼、青枪鱼、鲐鱼、鲅鱼也很容易引起组胺中毒。
它们
的共同特点是皮青肉红,含组氨酸较多。有人测定过,每100克这些
鱼肉中(死后66小时,环境温度27℃)就含组胺160~320毫克。
在同样条件下,皮青肉白的鱼只含组胺20毫克。而皮不青肉不
红的鱼则含组胺很少。一个成年人大约一次吃进100毫克组胺就可以
发生中毒症状。所以皮青肉红的鱼捕获后如果不及时冷藏制止细菌繁
殖,是容易引起组胺中毒的。
水产食品安全小常识—忌生食龙虾
南方一带有一种叫“龙虾”的虾,售价低廉,味道鲜美,因此群
众喜食。但如果食用不注意卫生,却能使人感染肺吸虫病。
其实,市售的“龙虾”不是真正的龙虾,是一种冒名的大头虾,
为水陆两栖动物。在我国沿海和长江三角洲的河网地带均有生长。它
是肺吸虫病的中间宿主之一。
据报道,在一只“龙虾”体内可带1016个肺吸虫的幼虫――尾
蚴。尾蚴可在“龙虾”体内形成囊蚴。若食用生的或半生不熟的龙虾
后,囊蚴会在人体内变成幼虫,最后在肺脏中发育成成虫,使人患上
一种类似肺结核病状的肺吸虫病。当虫体进入脑部,便成为脑型肺吸
虫病。
为了预防吸虫病,一定要做到不吃生的或半生不熟的龙虾。当然,
煮熟烧透了吃,是可以避免肺吸虫感染的,不必禁忌。
水产食品安全小常识—海鲜好吃莫过量
新春佳节,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喜食火锅。羊肉吃腻了,人们就
开始转向不甚滑腻的海鲜。殊不知,海鲜食品中常含有丰富的“嘌呤”
成分。
研究证实:经常过量地摄入这类“高嘌呤”会引起尿酸、急性肠
炎反应、关节软骨退行性病变,甚至关节僵硬和畸形。
上述症状多发生在40岁以上的男子,男女比例为20:1,肥胖者
明显。大部分病例中伴有不同程度的高血压;90%的患者于拇、跖、
趾节出现突发性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数小时内症状发展至高峰。患
者发病时来的突然,去的迅速。
创建时间: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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